澜沧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澜沧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,因东临澜沧江而得名。地处东经99度29分~100度35分、北纬22度01分~23度16分之间。全县总面积8807平方公里,为云南省县级面积第二大县。国境线长80.563公里。县城勐朗坝,海拔1054米。1991年底人口45.1万。民族有拉祜、汉、佤、哈尼、彝、傣、布朗、回等,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75%以上。1915年置澜沧县,1953年成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区,1955年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。澜沧县地处横断山脉怒山山系南段,地势西北高、东南低,五山六水纵横交错,主要山脉有公明、孔明、帕令、芒黎和扎发谷5座,山峰绵延纵横,仅海拔2000米以上山峰就有150多座。最高海拔2516米(新城乡麻栗黑山),最低海拔578米(雅口乡勐矿)。山区、半山区占98.8%。较大的黑河、南朗河、芒帕河、上允河等,均属澜沧江水系。地处横断山区南段,山区半山区占99%。属亚热带雨林气候,年均温18.9℃,年均降水量1643.4毫米。气候垂直变化明显。农产有稻、玉米、小麦、茶叶、菠萝等。矿产有金、银、铅、铁、煤等。特产笋丝、木耳、凤尾扫把、多衣果脯。